“节后一上班就赶来理赔,服务细心又周到,谢谢你们。”海盐村民孙坤明女儿孙惠琴对保险理赔人员感激地说。
4月30日上午,海盐澉浦镇保山村民委向海盐人保财险报案,称该村村民孙坤明家中饲养的春蚕发生中毒死亡事件。接到报案后,海盐人保财险农险理赔人员迅速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蚕桑专家及村蚕桑辅导员赴现场查勘。经核实,村民孙坤明于4月25日参加村集体投保的春蚕养殖保险,4天后即4月30日出现春蚕中毒死亡,目前的春蚕正值1龄期阶段,因确认春蚕中毒死亡的数量需要有一个观察期,5月5日,海盐人保财险再次会同蚕桑专家对孙坤明家的中毒春蚕进行损失鉴定,确定所投保的3张春蚕全损,按照条款约定的1龄期春蚕赔偿标准,该公司以保险金额的20%支付赔款480元。据悉,这是海盐人保财险受理的全县第一例春蚕保险赔案。
据了解,养蚕保险是海盐推出的地方特色农险品种,属政策性险种,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县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海盐县政策性养蚕保险实施方案》明确养蚕保险按季节承保,分为春蚕保险和秋蚕保险,每张蚕种保险金额为800元,保险费为春蚕16元/张,秋蚕32元/张。按照政策性保险的有关规定,养蚕保险由当地政府出资给予保险费补助,标准为县财政补贴70%,蚕农承担30%。
至4月底,海盐人保财险已完成全县春蚕保险工作,共承保春蚕养殖2598户3891.5张蚕种,标的总额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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